雅昌首页
求购单(0) 消息
王建顺首页资讯资讯详细

【评论】陡峭山路的攀登者——记王建顺和他的《阶梯》

2019-07-11 10:00:13 来源:艺术家提供作者:邓小民 
A-A+

  “用画说活″是王建顺创作的一个基本原则。在许多场合,他说的最多的话,就是“把画画好”。

  在海南,他从事油画创作近四十年,从不在乎别人说什么,怎么说,也从不去辩解,甚至外地人鄙视说:“海南能出什么画家?!”他也顶多回上一句:“还是把画画好。”他的代理人安排他去北京、上海或香港发展,他就两个字:“不去!”逼急了,他会多说二句:“去那些地方干什么?那里是大染缸,好人去了也会变坏。”话虽说的极端了点,但也表明了他的一种态度:他不愿整天泡在“名利场”里。问他最佩服什么人,他总是重复马克思说过的那句话:“……不畏艰险沿着陡峭山路攀登的人”。

  其实,建顺本身就是一个锲而不舍、永不言弃的攀登者。倒不是说他喜爱爬山、游历大川,而是说他在艺术创作的道路上,就象那个“不畏艰险沿着陡峭山路攀登的人”。他的以《家》为主题的108幅系列作品,己成为他一生为之奋斗的、“惟此惟重”的使命。他计划用30年左右的时间,甚至用一生最美好的年华,去实现这一宏愿。而每一幅作品的创作,哪一幅不是拾级而上的阶梯?可想而知,要征服108座艺术高峰,将付出怎样的代价和艰辛?他敬佩攀登者,必然在作品中有所表现。《阶梯》的出现,正是这种心迹的表露和艺术的表达,是谓“寸心千里,积于硅步”。

o0q2UoFmMrfw0I4Bcz0OIcjEGe6Z9cqA7D6wTfl9.jpg

​  2008年冬,他完成了《阶梯》的创作,编号为046。从编号上看,那一阶段,正是他爬坡爬到半山腰的要紧处。常言道:“行百里者半九十。”从1998年创作《还愿》《国殇》,到2008年画完《阶梯》,时间过去了整整十年,而整个创作尚未过半,在这种情形下,是坚持画下去,还是半途而废,对建顺来说,的确是个不小的考验。因为他画的慢,小画一年二三幅,大画一年才一幅,有的巨幅画作四年才一幅,照这个速度下去,要登上108级阶梯,可想而知难度有多大。更何况,重大题材的作品越来越多,选材的范围却越来越窄,他又不画重画,以保持每幅作品的唯一性,同时,还要去表现更广地域、更多民族、更宽领域、更多人物,其任务不言而喻。可以说,他那时,对此生能否完成这一使命,也产生过怀疑。怎么办?《阶梯》恰在此时面世,说明了什么?仅仅是一种巧合吗?仅仅是为完成一幅作品吗?我想,与其说,他这是在完成一件作品,倒不如说,他是在给自己打气,告诫自己:绝不能中途半端……从画面上看,《阶梯》表现的是一队6个农村娃,正冒着凛冽的寒风,走在上学的路上。这条路,就是建顺小时候上学的必径之路,位于他老家王圪垱村与朱家湾之间,狭窄而深长,坡陡而崎岖,尚未融化完的积雪,和着泥沙和碎石,混成了泥泞而不平的小道,在一级一级大石板的铺垫下,形成了一条坑坑洼洼的村间坡道。这条道的两侧,被高大的院墙及层层叠叠的房屋夹裹着,变成了一条狭窄的夹缝,在高坡之处更陡峭,需手脚并用才能爬上去。晴天还好,遇到风雨天时,就有点惨。尤其是到了冬季,积雪被踩成又硬又滑的泥雪路,经过一夜的冷冻,早晨上学,要格外小心。路边还有些越冬的枯枝,在白雪的映衬下,顽强地展示着自己的生命,它们在“熬冬″,似在等待大地回暖,期待来年由枯泛青、由青变绿的那一刻……这条村间小道,建顺不知走过了多少回,刮风下雨也好,大雪过膝也罢,他总得经过此地,或结伴同行,或踽踽独行,或心情愉悦,或愁眉不展……在这条道上,有过他童年的欢笑与痛苦,憧憬与梦想……

  我猜想,《阶梯》所要表达的,无非是要成为那个“不畏艰险沿着陡峭山路攀登的人”,只有那样,“才有希望到达光辉的顶点。″科学之路如此,艺术之路何尝不是如此?我问建顺创作的意图?他平静地说:“任何人要想干成一件事,都不容易。总得向前走,需要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地上。这里最难的,是坚持。”

  建顺的话,既是说给别人听的,更是说给自己听的。又一个十年过去了,他的《家》系列不断有新作问世。到目前为止,已完成85幅作品,距离108幅的目标,又前进了不少,并不时有力作、大作推出,还有如《田野》这样史诗般的鸿篇巨制,用了三年半才完成。他仍在坚持着,尽管与孤独相伴,与寂寞为伍,但走得很踏实,他的步履,可以说是“踏石成印”。我坚信,再有十年,建顺一定可以到达那个“光辉的顶点”。

该艺术家网站隶属于北京雅昌艺术网有限公司,主要作为艺术信息、艺术展示、艺术文化推广的专业艺术网站。以世界文艺为核心,促进我国文艺的发展与交流。旨在传播艺术,创造艺术,运用艺术,推动中国文化艺术的全面发展。

联系电话:400-601-8111-1-1地址:北京市顺义区金马工业园区达盛路3号新北京雅昌艺术中心

返回顶部
关闭
微官网二维码

王建顺

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图形
就可以关注我的手机官网

分享到: